知识产权这个概念,是比较晚近才出现的,我觉得其背后的法理依据是罗马法,而非普通法,因为罗马法的物权法才是刚性立法,像罗马法那样的物权法在普通法中没有对应物。这背后仍旧体现了不同政治制度的差异,绝对物权法,就像一个封闭的孤岛,它与外部的联系都是以整个孤岛为基础,岛主不能将岛按照任何形式分割,接近零和博弈状态,要么你拥有对某物的绝对产权,要么它就根本与你无关。这种情况,最为直接的就是降低了交易的复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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